[法國行政]法國國籍申請:準備流程篇

在2016年拿到法國10年居留後的第7年,我終於要來面對大魔王,也就是法國簽證的最後一哩路: 申請國籍歸化了!距離我的10年居留證還有幾年的時間,為什麼我終於要決定申請國籍了呢?

坦白說,準備國籍申請實在需要一點衝動,當初就是不想要一直跟行政機關交手,所以拿到10年居留簽證後就決定擺爛。不過一年一年過去,發現身邊一些朋友都已經陸續拿到國籍,連比我晚來好幾年的都拿到了,朋友們也都鼓勵我趕快申請。

加上近幾年法國政治上極右派的聲勢越來越高漲,雖然短期內不見得對我們有影響,但畢竟身為外籍配偶,早點拿到國籍就不用夜長夢多。

而成為壓垮最後一根稻草,讓我真的下定決心開始準備文件的,就是每次回台灣,不管是出境還是入境,儘管先生小孩是法籍,就算我拿長居卡,但永遠被視為是外國人。要嘛他們跟著我排外國人通道,要嘛就是我自己得排隊通關。

這次真的讓我排隊排到天荒地老受不了,加上回台灣會待一個月的時間,就一鼓作氣把所有需要在台灣申請跟驗證的文件一次準備好,接著就是帶回法國跑流程。

有鑒於上一次動筆把申請各項文件的過程分享已經好幾年,加上這次申請國籍的過程中,不管是自己搜集到的資訊,還是前人的經驗分享,都讓我受益不少。所以我也決定把這次申請國籍的過程記錄下來,希望可以幫助到日後要申請的朋友,順利拿到法國國籍。

我分享的法國國籍申請流程將會分成四個篇章,分別是準備流程,實用資訊,面試,以及拿到國籍後如何申請法國身份證件等。

法國每個省份大區所要求的國籍申請準備清單不完全相同,這裡主要針對我所屬的省份來分享需要準備的文件以及申請流程。

目前法國國籍不管是依照自願歸化或是法籍親屬方式申請可分為四種:

  • Naturalisation par décret (通常是指在法國有高等文憑與工作身份)
  • Naturalisation par mariage avec un français(以婚姻資格也就是法籍配偶申請)
  • Naturalisation en qualité d’ascendant de français(e)(年滿65歲以上,並有直系子女或孫子女為法國人者申請)
  • Naturalisation en qualité de frère ou sœur de français(e).(兄弟姐妹為法國人者申請)

小叮嚀:

提出國籍申請之前,必須要先做的幾件事:

  1. 確認你居留證上的地址是否為目前居住地,若非者請先申請更新居留證地址。因為遞件時住家相關文件必須符合現居地址。
  2. 請先參考內政部互動式地圖,了解你所屬的省份與大區申請國籍方式為何(預約送件或郵寄申請)以及文件準備清單。 網站點此
  3. 確認好要委託的法國法院宣誓翻譯師檔期

我是以婚姻方式來申請,完整流程如下:

  1. 確認符合資格
  2. 申請費用稅票
  3. 準備申請文件
  4. 線上預約送件或是寄送到負責主管機關
  5. 主管機關通知面試
  6. 等候結果
  7. 宣誓法籍與申請各類證明文件

1. 以婚姻關係之配偶申請國籍(La nationalité par mariage)的資格為:

*申請者配偶為法國人(申請者配偶在結婚起算當日已為法國人)

*申請者提出國籍申請時結婚至少滿4年且在法國連續住滿3年 (*注意若是在法國居住少於3年,或是在海外國家定居時配偶未向當地領事館登記結婚證明,則提出申請時結婚至少滿5年才算符合)

*在法國或是海外結婚 (*在海外結婚者需有法國婚姻轉錄證明)

*申請者與配偶在婚姻期間必須提出共同居住不間斷的證明。若因為工作關係分開居住,則需提供相關證明。

*申請者必須持有有效的法國居留證件(歐洲共同經濟體或是瑞士居民則不需要)

*申請者具備B1的法語能力(聽說讀寫)

*申請者無任何犯罪事實與紀錄

2. 申請費用: 55€

居住在法國境內者可直接上網購買印花稅: 點此

步驟: 點選Acheter un timbre électronique→點選Nationalité Français→點選法國境內遞件與確認稅金→付款→下載稅金憑證(遞件時需附上)

3. 準備申請文件

就如同在上面小提醒說過的,法國各省與各大區要求不完全相同,所以最好先確認所屬省份對應的負責主管機關。我是住在72薩特省(Sarthe)所以文件需統一寄到位於44大西洋羅亞爾省(Loire-Atlantique)的Préfecture。因此就直接到省府的官方網站下載文件清單即可。

接下來開始準備文件啦! 首先先處理好台灣這邊的文件申請與驗證,需要的有:

*申請者出生證明(如果跟我一樣有改過名的需要再申請一份本人的戶籍謄本)

→有的翻譯師會依照申請者本身的戶籍狀況來建議申請出生登記申請書(非醫院的版本),建議在申請前請先跟翻譯師確認好,以免多花了費用。

*父母的戶籍謄本正本(若是父母屬不同戶籍,則需各自申請一份,並請戶政人員包含所有記事包括父母結婚日期)→ 翻譯師會翻成父母的出生證明

*無犯罪紀錄證明/良民證(在法國定居超過10年者不需申請,不過我想既然回台灣一趟就一併申請比較安心)

**小提醒**

上述的申請文件都必須要提供「正本」並經過「文件真偽驗證 légalisation」及「法國法定翻譯」才可使用。台灣發出的文件要做真偽驗證的話,須經過「台灣法院公證人驗證」及「台灣外交部驗證」兩個程序。驗證過的文件,再交由法國上訴法院宣誓翻譯師進行翻譯,法定翻譯師的章本身已有法國法院驗證效力,翻譯後的文件等同正式法文文件。

回到法國後,台灣這邊已經驗證過的文件必須再送到駐法代表處複驗後 (2024.05.07起改由法國在台協會處理複驗手續) 註.,再交給法國宣誓翻譯師做翻譯。於此同時,建議也同步準備法國這邊的文件,比較不會浪費時間。

法國這邊的文件不外乎分成幾大類: 基本個人文件,戶政文件(父母,子女等),法籍配偶文件,居住與共同生活證明文件,無犯罪事實與紀錄,法語能力證明等。這邊以南特省政府的要求為例: (打x的則是我不需提供的文件)

基本個人文件(Documents de Base)

*國籍表格(Cerfa n° 15277*04) 2份 正本

*符合標準規格(4.5×3.5cm)證件照2張,背後註明姓名與生日後分別貼在表格上

*申請國籍所需的電子稅金證明 正本

*已貼好郵資的回郵信封

戶政文件(Acte d’État Civil)

*申請人已驗證翻譯後的出生證明(近三個月內) 正本

*申請人父母已驗證翻譯後的出生證明(近三個月內) 正本

→ 這邊是照翻譯師建議直接申請父母的戶籍謄本來做翻譯。另外若是申請人出生證明上沒有父母的出生年月日,則還需要附上父母結婚證明。

*申請人與配偶的結婚證明(近三個月內) 正本

→ 若是在海外結婚者附上婚姻轉錄證明(近三個月內)

*在目前婚姻之前與之後的所有成年與未成年子女出生證明(近三個月內) 正本

*先前婚姻紀錄(若有)的結婚證明 影本(x)

*離婚判決書,或是已註明離婚的結婚證書 影本(x)

*同居(PACS)登記證明,與因結婚關係而有的解散同居證明 影本(x)

*國外領養子女的法院證明 影本(此文件僅需於該子女也同樣申請國籍時提供) (x)

*若為難民(réfugié)身份,需提供由OFPRA(法國難民與無國籍人士保護辦公室)核發的出生或是結婚證明 正本(x)

法籍配偶文件(Nationalité Française de Votre Conjoint)

*如果法籍配偶與其雙親皆在法國出生者: 提供近三個月內出生證明複製本(Copie intégrale de son acte de naissance) 正本

*如果法籍配偶與父或母在法國出生,另一人在法國出生者: 提供出生證明副本,上面須註明取得法國國籍日期,或是向居住地的司法法院要求國籍證明。正本(x)

*如果法籍配偶非在法國出生者: 任何所有證明取得法國國籍的文件(如自願歸化par décret或是申請par déclaration) (x)

→注意: 只提供配偶的護照或是法國身分證是不足夠的

居住與共同生活證明文件(Résidence Régulière en France et Communauté de vie depuis le mariage)

*申請人具有有效期限的居留證明(Titre de séjour) 影本

→ 我有連台灣護照影本一起提供

*所有包含申請人與配偶姓名的現居地址文件(CAF家庭補助證明,電費單,瓦斯費單,室內電話費單,租房合約,房租繳費收據,銀行共同帳戶證明等) 影本

→ 我是提供租房合約與近三個月內的房屋保險(Attestation assurance d’habitation)

*所有證明申請人與配偶共同生活至少滿4年的文件(子女出生證明,CAF家庭補助證明,納稅證明等) 正本

→ 我是提供最近一年的房屋稅與納稅證明,當年度子女在學證明(Certificats de scolarités de l’année en cours)正本,戶籍本(livret de famille)資料頁影本,健康手冊資料頁影本

*如果結婚未滿5年,需提供從結婚到申請法國國籍期間在法國持續與間斷居住至​​少三年的任何文件,或您的法國配偶在法國境外領事館的法國國民登記證明正本 (x)

*若有非法籍的未成年子女,需提供所有證明共同居住的文件正本(托兒所就學證明,當年度在學證明等) (此文件僅需於該子女也同樣申請國籍時提供) (x)

外國犯罪事實與紀錄證明 (Casier Judiciaire Étranger)

*申請人需提供已驗證翻譯過的過去10年內所有居住至少半年以上國家之無犯罪事實與紀錄證明(良民證) 正本

→ 由OFPRA(法國難民與無國籍人士保護辦公室)庇護下的難民與無國籍人士不適用此文件

法語能力證明(Connaissance de la Langue Française)

*由法國當局在法國或是境外頒發的大學程度以上文憑(Bac+3) 影本

→ 我是提供法國碩士文憑

*證明法語程度至少等同歐洲委員會歐洲共同語言參考框架B1的文憑 影本

*由法國國際教育研究中心(France Education International),巴黎工商會(CCI de Paris)或是其他認證機構核發2年內語言測試認證(TCF/TEF),證明具備法語口說與書寫能力達到B1 程度的證明 影本

小叮嚀:

1. 從我開始準備到正式寄出所有文件差不多是3個月的時間,除了花在台灣跑文件外,回法國後因為結婚地跟小孩出生地都在不同城市,所以線上申請一來一往也花掉不少時間。基本上台灣的文件比較沒有時間限制,但法國的文件(含驗證翻譯在內)大多要求3個月以內,所以要留意一下時間。

2. 在準備的過程中,建議大家可以在電腦桌面開一個資料夾,把所有應備文件以及表格都分門別類歸檔起來,這樣要找文件就會比較容易。

3. 不管是驗證翻譯,或是郵寄方式申請國籍,任何正本文件要寄出之前,記得掃描或是影印一份歸檔留底,並選擇雙掛號Lettre recommandée AR (avec avis de réception)信件寄出。(請參考附圖)

4. 送出文件前再做一次檢查是否有無漏掉文件,盡量把文件依照清單順序排好,或是你可以參考我的作法,拿一個資料簿把所有文件放進去,這樣承辦人員收到就一目瞭然也是不錯。(請參考附圖)

5. 最後的文件包含正影本其實不少重量(超過500g),加上我想要萬無一失,所以我在郵局選了圖片這種氣泡袋,剛好可以放得下資料簿很完美。大家可以視自己文件的情況選擇,不一定要買跟我一樣的畢竟價格也比較高。

以上都沒問題之後,那麼就要把文件送出了! 接著就是進入等待的時間了…..

2024.05 更新 關於台灣文件要在法國使用所需驗證新法規定

因應法國新法規定,自5月7日起,駐法國台北代表處(簡稱駐法代表處)已經不再受理台灣的中文文件到法國使用時的最後一道”複驗”程序,而是改由法國在台協會來辦理。

因此,日後要辦理居留,駕照等所需的中文文件如出生證明,戶籍謄本,無犯罪記錄證明(良民證)等都要改由在台協會做複驗。

法國在台協會公告 點這

文件翻譯的部分,可以有以下選擇: 在台協會公告認可的翻譯人員,法國宣誓翻譯師,與自行洽詢台灣翻譯人員等。

要注意的是,法國宣誓翻譯師所做的翻譯版本也需要經過法國在台協會複驗,等於除了複驗中文版外也要複驗法文翻譯版,所以每份複驗費用是25歐x2=50歐。建議可以直接找法國法院宣誓翻譯師不僅節省額外的翻譯驗證費用外,也節省時間。

以申請法國國籍為例,假設你剛好準備回台灣或是人已經在台灣了,申請完所需的中文文件再經過原本的法院公證人+外交部兩道驗證後,將文件掃描給配合的法國宣誓翻譯師翻譯,之後拿法文翻譯掃描檔與中文文件正本到法國在台協會預約複驗。(在台協會只會複驗中文文件正本)

**重要** 回法後再將中文文件正本寄回給翻譯師補蓋章簽名,翻譯師再將中文文件正本連同法文翻譯本正本一起寄回給申請人。

備註: 由於法國文件有3個月效期要求,加上在台協會預約時段不是每天都有,所以需留意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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